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撕咬2岁幼童烈性犬有主人!母亲发声!刚刚,警方公布最新进展→

深圳商报 2023-11-03


10月16日,网上流传的一段监控视频显示,一小区内一名女子带着孩子,突遭黑犬袭击,女子试图保护孩子,但黑犬未停止攻击,疯狂撕咬倒地女童。有疑似小区物业人员见状,试图用拖把驱赶黑犬。黑犬围攻女童时,未见有主人在旁。据悉,受伤女童目前2岁11个月,还差20多天满3岁。


网传视频截图


据澎湃新闻报道,该小区一名业主称,小区里大型犬时有所见,物业似乎没怎么管理。现在肇事黑犬已经跑了,主人也还没现身。小区物业告诉记者,受伤女童已经送医院救治,警方已经介入调查,他们不便透露更多情况。


崇州警方下午对此事进行了通报,称女童唐某全身多处咬伤,右肾挫裂伤,右侧肋骨骨折。经全力救治,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,生命体征平稳。通报中未提及肇事犬只去向。



10月16日晚间,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,涉事犬只是一条罗威纳犬,是一条有主人的狗。据悉,罗威纳犬身体强壮,动作迅猛,气势强悍,已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。


据紧急呼叫报道,女童母亲带女儿出单元时,遭到两只狗扑上来撕咬,后来邻居上前帮忙,众人合力将狗赶走。她表示,女孩精神状态稳定,正在医院做清创手术,下一步她将追究小区物业和犬主责任。


成都律师胡磊对澎湃新闻记者介绍,无论是《民法典》还是成都市地方法规,对于烈性犬的饲养、责任限定均有明确的规定。2010年生效的《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“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”;同时该条例也明确,城市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1只犬,违反上述规定饲养犬只的,将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,并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


胡磊认为,此次发生在成都的这起恶犬攻击幼童事件,主要责任应该由狗主人依法承担,如果有证据证实物管方对于小区内无绳遛狗现象长期无视、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,物管方也应承担共同连带责任。恶犬伤人,其主人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。


来源 读创/深圳商报综合

编辑 梁佳彤 责编 李琰 校审 汪蓓

监制 刘柱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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